索 引 号: | 000560171/2024-09758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26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余正喜、余泽玥继承公告 |
余正喜、余泽玥继承公告 | ||||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4-03-26 | ||||
|
||||
申请人余正喜、余泽玥申请继承被继承人王凤云死亡后的遗产房产一处,位于固安县永定路东惠文东街南、东方源龙小区1#1-106。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旌阳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及北京市公安局榆垡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显示:被继承人的父亲王治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母亲李秀清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与配偶余正喜婚内仅育有一女,为长女余泽玥。申请人还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上述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2.因继承产生的税务完税证明;4.申请人余正喜、余泽玥的身份证明及继承申请书;5.德阳市殡仪馆出具的证明;6.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现固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此继承行为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固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13315615596)。到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为其办理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